男子带小刀坐长途车,将3名女孩性侵5次,40多名壮年选择观望
发布时间:2023-07-09 01:53:21 来源:互联网

文、编辑丨杰读天下

躺在前排司售人员休息铺上的一名男子,从床上跳下来,大声嗷嗷:


(相关资料图)

“床铺上的人,全部下来,女的全部来前面,男的全部去后面!

看到大家不配合,直接怒叫:

“不听话的,让你们白刀子进去,红刀子出来!”

说话的这个男子名叫王善雨,上身赤裸,凶神恶煞,手持一把刀,刀尖抵着一名女人的脖子。

乘客们被他的行为吓得瑟瑟发抖。大姐紧紧抓住巧妹的手,她们彼此都能感受到心跳的加速。

阿强也紧紧皱起眉头,怒视着这名男子。他们都明白,这个男人不仅仅是一个恶徒,更是个隐患。

巧妹兄妹三人和大巴车上其他的40多名成员都是去广东东莞打工的,包括王善雨,他是古蔺县石屏镇桂全村人。

第一次得手

2001年9月,一辆长途卧铺班车从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开往广东省东莞市。车上载有3名司售人员和42名外出打工挣钱的乘客。

巧妹今年19岁,因学习成绩差未能考上大学,又不想复读,决定跟大姐和二哥阿强一起进厂打工。

她们收拾好东西之后,搭乘古蔺县的大巴车前往广东,路上和老乡有说有笑。

不幸地是,车子还没上高速就出现故障,被迫停下检修。这时王善雨从床铺上跳下来,才有了文章开篇的那一幕。

看到谁不老实想出头,王善雨就是一顿暴打。

在王善雨刀子和拳头的威逼下,车上乘客谁也不想成为第一个亡魂,乖乖地调整了床位。

俗话说,枪打出头鸟,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,胆小惜命的车上乘客,也只是内心敢怒不敢言,没有一个敢站出来的。

直到晚上十点多,大巴车依然没有修好,大家只能在车上休息,这时一双咸猪手伸向了巧妹。

由于床位的重新安排,二哥阿强在后面,大姐也跟巧妹被迫分开了,熟睡的巧妹感觉到身体的异样,本能地惊醒过来。

他看着眼前这个猥琐男,正拿着一把刀对着她的脸摩擦,并用油腻的脸贴近她的耳朵,告诉她,老子杀过人,天不怕地不怕,只要敢出一点声音,立马捅死她。

巧妹被吓得脸色煞白,全身颤抖,就像一只惊魂未定的羔羊,任人宰割。

王善雨肆无忌惮地在巧妹身上摸索,漂亮的巧妹成为了王善雨的“盘中餐”。

旁边听到动静的乘客,眼睁睁看着王善雨的禽兽行为,更是冷漠至极,当作没发生一样,唯恐伤及自身。

越发肆无忌惮

到了凌晨,大巴车修好之后,继续出发。

到了第二天中午,养精蓄锐满血复活的的王善雨,邀请同行的赵骇又来到了巧妹的床铺。两人一人一瓶啤酒,在巧妹的身上玩起了猜拳。

玩的累了,王善雨再次兽性大发,对着赵骇咧着嘴坏笑,让他先下去,“等我完了你再上”。

结果等王善雨完了之后,赵骇刚脱下裤子,王善雨就拉着他接着喝酒,没能得逞。

事后,巧妹悄悄地告诉了大姐和二哥阿强。

知道此事的阿强,又怎么能忍受三妹受如此伤害,他第一时间找到了王善雨,结果换来的就是一顿拳头。

旁人看到鼻青脸肿躺在过道疼得站不起来的阿强,40多名乘客你看我,我看你,没有一个出手相救。

巧妹的大姐只能求助车主,但是车主对此充耳不闻。

其实第一次巧妹被侵犯的时候,就有人向司机反映过,或许是由于司机上有老,下有小,珍爱生命,对这事一直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,不管不问,也不报警。

人性的自私,弱懦,无能,事不关己高高挂起,在那一刻体验得淋漓尽致。

正是这种行为,让王善雨更加肆意妄为。

全车人任由恶魔作恶

当晚11点左右,兽性大发的王善雨,又开始对第二个女孩下手了。

此时车上的乘客呼呼大睡,小美也不例外。

突然间,她模模糊糊貌似听到了男友的声音,睁开了睡意朦胧的眼睛。

只见王善雨一边手拉着他男朋友的腿,一边嘴里说着:“快滚下去,别耽误老子的事情。”随手抡了他几个大嘴巴子。

见状,小美也赶紧逃离,没想到一把被王善雨按在了床上,解开了她的上衣,拉开了裤子拉链,小美痛苦地挣扎着,宁死不从。

看到小美不配合,王善雨一时头脑发热,他掐着小美的脖子,越掐越紧,小美拼命地想要拽开他的双手,力量的悬殊。

让小美呼吸声越来越弱,她眼角流着泪看着自己的男朋友。

王善雨一边掐着她的脖子,一边在她的身上蹂躏着。

小美和男友刚刚成年,想趁着暑假出去赚点钱,没见过大场面的小美男朋友,被吓得一动不动,蜷缩在角落里。

这时车主劝阻了王善雨,玩归玩,不至于闹出人命,王善雨也意识到了,心有不甘地走开了。

到了深夜,王善雨不知哪里来的精力,又把矛头瞄准了前排24岁的凤凤。

他拿出了手中的刀,一边喊着让凤凤把衣服脱光,一边喊着,谁动一下我杀了谁。

凤凤忍受着屈辱脱得一丝不挂,王善雨把自己的兽欲,撒在了凤凤的身上。

这一次,车主看到了这不堪入目的画面,但是他看凤凤的同村人,毫无反应,其他人也都没有说话。他便假装视而不见。

车主的不闻不问,40多名乘客的冷血无情,一而再,再而三地纵容着王善雨的禽兽行为。

终于有人看不下去了

第三天上午,车辆驶入了广西境内。

在停车休息的时候,王善雨让赵骇下车买了一些白酒和花生。车开之后,两个人在车上无法无天,对酒当歌,喝得半斤八两的两人走到大巴车的后排。

他们对着车上的男乘客破口大骂,王善雨拿着他的刀晃来晃去,看谁不顺眼就是一脚,车上一群“窝囊废”眼神躲闪,只怕伤害到自己。

王善雨漫不经心地走到王某旁边,让他站起来,他用刀对着王某,赵骇上前进行一顿搜,上上下下的兜翻了个遍,只有100块钱和一张他的身份证。

不满意的两人把他揍了一顿,让他到了广东想办法拿200块钱要回身份证。

更为可笑的是,当时他们停留休息的地点离当地公安局只有几十米远,竟然没有一个人去报警。

是为了保命?还是抱着无所谓的心态,只要到了目的地就万事大吉了,还是只要没发生在自己身上就行?

人性的冷漠自私让人感到可怕。

下午的时候,王善雨再一次强奸了凤凤,看着车上40多名乘客,对于她的呼救声完全当作听不见,任由王善雨凌辱她,她流下了绝望的眼泪。

都说,善有善报,恶有恶报,终于迎来了一线希望。

晚上大巴车再一次发生故障,终于有人偷偷打了报警电话,警方第一时间出警,控制住了车上的所有人员。

对于十恶不赦的主犯王善雨理应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,从犯赵骇也要自食其果。

车上的40多名乘客虽然不用受法律的惩罚,免不了道德的谴责。而车主不作为的行为,等待的是法律的惩罚。

法律分析

本案中,王善雨在公共场所强奸妇女3人共5次,情节极其恶劣;抢劫4人4次,情节严重,应当从重处罚。

赵骇在公共场所企图强奸妇女未得逞,属犯罪未遂;与王善雨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1人1次,在共同犯罪活动中,起次要作用,是从犯。

可惜的是,赵骇犯罪时不满18周岁,考虑其作案情节及犯罪中的作用,只能给予其减轻处罚。

2002年,王善雨因强奸、抢劫,数罪并罚,决定执行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。

而从犯赵骇因犯强奸罪,判处有期徒刑6年;犯抢劫罪,判处有期徒刑7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500元;

其实在本案中,司机也应该负法律责任。虽然没有实施强奸妇女的事实,应以胁从犯判处。

我国《刑法》第25条规定:“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。”

共同犯罪包括主犯、从犯、胁从犯、教唆犯四类。胁从犯是指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人。教唆犯是教唆他人犯罪的人。

本案的司机就是以承继的共同实行行为犯罪的,亦即“承继共犯”。 “承继共犯”是指“他人犯罪过程中而加入”为形式的共同犯罪。

结合本案,司机正是在行为人实施强奸过程中,通过被害人求救知道后却在犯罪人要挟下不实施救助,这种行为既是以没有预谋的不作为形式加入了强奸犯罪过程中。

所以,司机见死不救的行为符合“承继共犯”的构成要件,应当依照强奸共犯来处罚的。

声明:故事改编自真实案例,为保护当事人隐私,配图(侵删)与当事人无关,仅作普法使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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